第九十二章 借钱(求首订!)-《从泡沫时代开始的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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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到了八十年代香港娱乐圈开始转型,秀场开始改成演唱会,走国际化的路线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香港,够资格开演唱会的人真的屈指可数,许冠杰,罗文,谭咏麟,林子祥,梅艳芳,再加上张国荣和beyond就是香港这个年代能够开得起来演唱会的全部大明星。

    四大天王这个时候还都只是新嫩,要到九十年代才会大红大紫,可以说这个时候要说香港最红的女明星是谁,恐怕大多数人说出来的都是梅艳芳的名字。

    尤其是85年到86年,梅艳芳连开十五场个人演唱会,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,香港这边的公司又怎么会冒着得罪梅艳芳的风险去帮人渣呢?

    人渣所在的事务所虽然在日本很有势力,但这是香港,天高皇帝远,人家大不了以后不做你的生意,香港本土的业务也一样能吃得饱,所以根本不怕得罪人渣所在的事务所。

    经纪人也正是明白这一点,才会在对方推脱之后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求对方出面作保,而他则四处筹钱去把人渣保出来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可没什么手机支付宝,就互联网的普及都还要等到1989年才会从美国的国防军用科技转成民用,至于普及那就需要更漫长的时间了。

    所以这个年代想要跨国打钱……没有一个星期以上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所以经纪人也根本没办法得到日本方面事务所本部的支持,只能是找在香港认识的人借钱。

    但他一个日本来的经纪人,无非也就是跟着人渣来日本才认识一些人,他又能到哪里去借钱?于是乎中森明菜也就成了他唯一能够求助的对象了。

    然而中森明菜身上也没有钱。

    “我是和编剧一起过来香港这边谈新电影的事情的,身上只带了一点用来购物的钱。”中森明菜倒是没有拒绝帮忙,只是她把身上所有钱都掏出来也根本不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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